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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非现场”监管 助力“效能型”执法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突出“非现场”执法,2022年,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组织全省开展非现场检查2953 家次,通过电子督办方式核实并处理异常数据累计10411件,涉及企业654家。坚持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执法原则,不仅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构建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为持续有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增添了动力。




首创生态环境“智慧码”

开启环保监管新模式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坚持创新应用、数字赋能的理念,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建设,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堵点,在全省先行先试,推行以企业生态环境“智慧码”为核心的一企一码智能监管与服务体系。通过“码”上服务、“码”上监管,向企业输出环境问题清单,实时提醒,并提供整改路径,引导企业主动整改、自律守法。“智慧码”平台首批录入企业165家,通过平台向监管部门输出分级监管清单11条,引导企业主动整改问题15件,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165家企业排污基本信息等8项内容,有力助推了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升,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搭建信息化“监管网”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高度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为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建成“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网格平台,全面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以来,该市局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整合多个分散管理的业务系统以提高数据共享效率,运用高科技手段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以提升执法检查效率,降低执法检查成本。2022年6月30日,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巡查,发现某重点排污单位氨氮排放量超出许可排放总量1.45倍,存在涉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第一时间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核实。掌握线索后,市支队依法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和取证调查,最终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对该违法行为的查处并形成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同时也减少和避免过度打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在保持了执法力度不变情况下兼顾了督导帮扶与执法温度,统筹了监管与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2022年,延安市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发布管控建议、高值提醒及分析报告100余份,交办问题285个,帮扶企业100余家,取缔散乱污企业16家。






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

突出污染治理精准化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深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定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工作规范》,对非现场监管方式、程序、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转入现场核查情况进行了明确;对于固定源主要是利用大数据平台、在线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管,执法人员首先通过非现场的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再进行现场执法核实。2022年,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和走航车巡查发现线索42条,经核查属实的15个,对11个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罚款170余万元,对4个环境问题要求责令整改。在线设施监控平台目前已形成了数据定期巡查、异常数据提醒、线索交办、超标查处等闭环管理的监管模式。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将持续不断深化“非现场”监管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实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坚持以问题导向,精准执法,通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非现场”监管程序,深入推进差异化管控,进一步构建“在线监控系统+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的信息化执法新模式,着力破解生态环境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供稿:省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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